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县级、乡(镇)级河道巡查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河库管理工作,根据栾办〔2017〕49号文件要求,决定招聘县级河道巡查员6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热心于公益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男性(时间截止于2017年9月30日);
4、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5、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9号窗口。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栾川县招聘河道巡查员 (县级)报名表》一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无法取得联系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示栏依次公示。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总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体检费用自理)
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经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栾川县河长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按规定的要求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县河长办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财政和人社部门核拨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管理方式
根据《栾川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县级河道巡查员由县河长办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招聘后本人亲自上岗,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招聘后替岗,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河长办负责解释。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